一次看完台灣「同婚專法」政院版草案 同性滿18歲「可結婚、繼承、繼親收養」

挺同、反同兩派爭執多時的「同性婚姻草案」終於有了政院版本!挺同堅持法案名稱必須有「婚姻」兩字,反同則堅持不能出現「婚姻」,如今行政院長蘇貞昌親自宣布法案名稱中性定調為《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》!

 

▼大法官在2017年5月24日宣布民法禁同性婚姻違憲。

 

▼然而,去年反同發起的公投卻大獲全勝,迫使政府決定尊重公投結果,在二月底前完成相關專法配套草案。

 

▼如今行政院確認選擇以中性的《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》為名送往院會通過,再來就是在立法院正式通過,讓同志朋友可以正式結婚。

 

▼從政院版同婚草案可以看到,同性伴侶準用《民法》婚姻章規定結婚。

 

▼兩人也可以繼承財產並繼親收養,還有其他關於夫妻、配偶的權利義務也都允許一併準用。

 

▼行政院長蘇貞昌多年來支持婚姻平權,還特別在臉書上傳了一段「走向一個相互尊重,彼此友善的國家」影片,希望國人都可以相互理解。

 

▼為了避免謠言再起,立法委員也紛紛分享「司法院釋字748號解釋施行法」草案懶人包,讓大家可以一次看懂這次的草案內容。

 

「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」草案完整內容

 

行政院為了尊重公投結果,又必須遵守等同憲法效力的大法官會議解釋,努力思考後終於推出「司法院釋字748號解釋施行法」草案。院長也呼籲不管是支持還是反對的人,都要先好好瞭解內容,彼此相互理解才能讓台灣成為一個更友善的國家。

來源:行政院